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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点击数:4075次点击发布日期:2016-01-27 16:56:14来源: 邯山区文化馆官网

    邯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通知)


    〔2016〕5号




    邯郸市文广新局

    关于申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市文广新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各项目传承人,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邯郸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已入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并且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

    (二)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积极采取措施,完整地记录、保存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和场所;

    (三)积极参加该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览、演示、教育、研讨、交流等活动,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积极开展传习活动,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二、申报范围

    (一)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前没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或原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已经随着项目升级成为省级、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留下空缺的;

    (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该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推荐时需专门说明情况);

    (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的传承人和同一项目不同流派、不同风格、不同特色的传承人可优先推荐;

    (四)因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实际需要增补的传承人,要从严掌握;

    (五)属于以下情况的暂不推荐:丧失传承能力或触犯刑律的传承人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直接从事项目传承工作和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群体性较强和大众化存续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提出本地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二)已正式公布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

    (三)推荐表(见附件):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个人基本情况(照片为二寸免冠照片)等;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5张(照片要包括不同时期的演出照片或参与活动照片或工艺流程照片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等;

    (四)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最高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5分钟之内,DVD格式);
    (五)其他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情况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传承人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邯郸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由个人或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文广新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意见报市文广新局;

    3.市文广新局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复核审批等环节,对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二)市直保护单位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由本单位评议、审核后,直接提交市文广新局。

    五、工作要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和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和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要坚持标准、择优支持、公正合理,重点推荐那些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传承人;

    (三)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和有关单位须将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以及推荐名单、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以及申报照片的电子版(使用光盘拷贝)及音像资料(一式3份)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市文广新局。(联系人:王林菲、董莉,电话:3129106,hdsqyg@163.com)。

    附件:邯郸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点击下载)


                                     邯郸市文广新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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